内容 |
申报各等级资质必须符合申报条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市房产局备案,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
联系电话 |
0911-6633563 |
投诉电话 |
0911-6622135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灵皇地台社区3楼302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节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6第50号2001年8月15日修正)。 |
许可条件 |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
申请资料 |
申请、营业执照正副本、办公场所有效证明、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经纪人资格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报、审查资料、局审批备案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房管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