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国际旅行社的申办 |
联系电话 |
0911-6621626 |
投诉电话 |
0911-6622292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朝阳街32号社会事业大楼913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许可条件 |
1、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的营业场所、营业设施、人员资质、注册资本、保证金等条件。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
申请资料 |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财务经理履历表附身份证、会计资质证书; 5、经理、副经理身份证、财务经理身份证、资质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现场查看—资料审核—上报文件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旅游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旅游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同时上报省旅游局,并通知申请人。 |
承诺时限 |
旅游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同时上报省旅游局,并通知申请人。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