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 |
联系电话 |
010-63219000 010-63256488 |
投诉电话 |
010-63218422 010-63218423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邮政编码:100820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 |
许可条件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
申请资料 |
1、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②事业单位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批文③自然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普通商标需提交商标图样黑白稿8份,大小为5X10CM;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8份,黑白稿1份;以三维标志形状的图样,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3、 委托代理注册的需填写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签名盖章。 |
办理程序 |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办理步骤: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
办理部门 |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规定,商标注册业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受理商标注册费 1000元 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