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志丹县团委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安排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1.98万元,较上年减少5.4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业务费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1.98万元,较上年减少5.4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业务费减少。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年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9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及业务费压缩。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无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无三公经费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