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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06077897/2017-004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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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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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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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志政办函〔2017〕51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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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员变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志丹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主任委员(1名) : 高汉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1名): 任仲平 县法制办主任 委员(18名): 谷峨岭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刘会强 县委办工作人员 何 华 县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曹宝成 政府办工作人员 徐增宝 县政法委工作人员 王 岗 监察局案件审理主任 谷振彪 统征办副主任 樊 举 县公安局法制室科员 马志强 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政府法律顾问 张仲波 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静 县司法局援助律师 许喜梅 县司法局援助律师 张媛媛 县司法局援助律师 李 华 县司法局援助律师 曹东静 明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伟 明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 瑞 明善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王彦黎 志丹中学教师 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任仲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志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