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4771075/2017-020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信息办  | 
  
   发布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 
   名 称:  | 
  
   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志丹县东马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 
 ||
| 
   文 
      号:  | 
  
   志政发〔2017〕37号  | 
  
   主 题 词:  | 
  
   城乡建设 治理  | 
 
 各镇(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志丹县东马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志丹县东马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依法征收。 一、征收范围 东马岔周边,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规划用地为准。 二、征收时间 从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8日,共60天。 三、征收部门 志丹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志丹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收工作;志丹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保安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动员、征求意见、思想教育和征收区域内抢修抢建监管工作。 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否则按违法建筑处理,不予列入征收补偿范围。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